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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通过验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05]66号)精神,市政府对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做了专门部署,于2005年9月向全市各旗县区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大中型企业下发了《关于做好包头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的通知》(包府办发[2005]100号)。通知要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由市地震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包头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是国家、自治区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上级部门报送数据和为我市地震应急指挥决策提供依据的双重任务,是提高地震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市地震局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震害防御科、地震数据信息中心、工程地震研究所等科室单位组成的数据库建设工作小组,工作组根据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在局领导的指导下,数据库建设组的同志们先后多次前往各旗县区、各委办局进行地震应急数据的收集,同时为确保数据的可用性和准确性,随时将所收集的数据送往内蒙地震局进行校对审核,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数据及图件,及时与数据报送单位协调沟通,重新进行收集和整理,直到数据符合要求。

  
经过我局的认真工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包头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收集了涉及9个旗县区、稀土开发区、49个企事业单位的30余类约10万多个各类数据。2006年9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验收组对包头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进行了验收,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我局报送的数据图件齐全、基础数据完整、质量较高,符合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规范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并出具了《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验收表》。包头市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已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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