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防震减灾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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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地震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3、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统一规划建设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及地震信息系统,负责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监测环境。
  4、负责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管理指导群测群防活动。
  5、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震灾防御工作体系。承担市政府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组织管理全市震害预测,负责全市灾情速报网的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体系。负责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监督和指导各旗县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各大企业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协助市地震应急救援队工作,组织指导地震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与演练。
  7、负责地震发生后的震情和灾情速报,提出震后趋势判定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现场监测考察、震灾调查与评估,参与制定震后重建规划。
  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9、负责推进防震减灾科技进步与创新,负责防震减灾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研和科技合作与交流,指导防震减灾学会工作。
  10、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指导旗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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