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震局举办《包头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条例》培训班
2008年1月1日,《包头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条例》公布实施。为了做好《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4月18日,我局就《实施条例》的相关内容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从条例的立法目的和宗旨、立法意义、立法依据、条例的适用范围、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当遵循的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权限等方面展开。通过集中培训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全体干部职工对《实施条例》的认识和理解,为下一步做好《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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