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震局举办《包头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条例》培训班
《包头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条例》于2008年1月1日公布实施。为了做好《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6月17日,我局组织全市地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为期一天的《实施条例》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从《实施条例》的立法目的和宗旨、立法意义、立法依据、条例的适用范围、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当遵循的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等方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