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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条例专题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包头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包头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条例》,由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实施。《包头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条例》的出台为我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提高全市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保障工程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发挥重要作用。

   《包头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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